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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

尊重傳統智慧創作 取得授權正確使用

發布日期:2019-10-24
出處來源:原住民族委員會

 

為保護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並促進原住民族文化發展,藉由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制度,以原住民族族群、部落內部共識為基礎,取得智慧創作人授權,保障專用權人智慧創作,使傳統智慧創作能夠受到法律保障。

更多資訊: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資訊網(另開新視窗)
原住民族委員會(另開新視窗)
都音Tuying(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