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110年度藝術家駐館計畫

發布日期:2021-04-06

計畫宗旨
為鼓勵與支持原住民族新銳藝術家發展創作,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公開甄選駐館新銳藝術家,致力培植新銳原住民族藝術家,提供展覽空間、規劃展覽、並由本館典藏作品。
110年度以發展原住民族環境教育為目標,策劃「桃‧回原鄉」主題展,探索原住民族與自然環境共融共生的生活智慧;並透過原住民族對植物運用的思維、山林與土地的關係,及如何與現在的生活連結家鄉與部落。期待透過藝術思維,重新建立後疫情時代的原鄉風貌。並將結合小小藝術家的藝術作品(幼兒藝術創作)以共同展覽的方式陳列在會館中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
承辦單位:頑石國際有限公司

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為原住民族,設籍、就業或就讀於桃園的藝術個人創作者(全國甄選,以桃園優先)

申請資料
1、含申請表、計畫書、作品集清單及預算表(附件1至附件4)
2、申請表:如附件
3、申請表單內容
(1)個人簡歷
(2)創作概念與特色
(3)作品創作與呈現計畫
4、申請附件
(1)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代表作品集:實體信件請視創作屬性提供紙本或光碟
(3)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自主健康聲明書(附件5)

收件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收件方式
請以A4書寫並提供紙本一式兩份
掛號郵寄至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33561 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一段29巷101號3樓)信封請註明「駐館藝術家甄選」

甄選方式
採「公開甄選」,於收件後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辦理甄選事宜,並進行書面或面談評審作業

建議作品類型及展出條件
1、作品建議為繪畫、攝影等平面類型,可利於牆面吊掛展示
2、報名時須有已完成之作品可供展出
3、作品將配合年度展覽期程(110/06/06-110/09/05及110/09/12-110/12/11)於本會館二樓迴廊展出,迴廊牆面附設有吊畫軌可供運用

駐館期程、名額
1、駐館期間:兩位藝術家駐館期間分別為110/06/06至110/09/05,及110/09/12至110/12/11
2、甄選名額:二名
3、創作地點:異地創作。駐館期間考量疫情狀況,本會館獲選之駐館藝術家須配合以「異地創作」方式進行,該藝術家可於自有工作室、住家或其他適合地點進行創作,並詳實紀錄創作過程(照片圖檔、文字敘述等),供單位查核用(附件6)

獎助辦法
1、提供展覽空間:會館專業的展覽規劃整合
2、創作材料補助:提供藝術家駐館期間每月15,000元之創作補助經費

權利義務
1、簽署駐館同意書,藝術家每週至少創作二十小時(異地創作),並有工作紀錄供檢核
2、駐館藝術家配合宣傳、策展活動出席及導覽作品
3、需於駐館期間結束前,創作至少3件作品(含著作財產權)供本會館典藏
4、疫情期間配合防護措施如下:
(1) 藝術家駐館期間需簽署駐館同意書及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自主健康聲明書(附件5)
(2) 配合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獲選之藝術家請勿於駐館(異地創作)期間進行海外旅行、 洽公等違反防疫安全事宜。若身體有不適狀況,請立即通報本會並就醫
(3) 藝術家申請駐館時,請務必填寫可確實聯絡之兩名緊急聯絡人姓名及聯絡方式.否則後續衍生之人身安全問題,概由藝術家自行負責

聯絡資訊
頑石國際有限公司
郭展嘉先生,電話(02)2784-5588分機65
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
斐夏爾先生,電話(02)380-7122

簡章下載:110年度藝術家駐館計畫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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